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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章 我只是个可恶的混混

不知木木的站在这里有多久,夜晚的风很是清冷,冷冷的打在脸上,却唤不回理智。

来来往往的人群三三两两一伙,说笑不已,好似只有自己行单影只,突然觉得很冷,看着被丢弃的外套,孤零零地躺在地上,衣角在微风中晃荡,好似无根的注定飘零的浮萍。

冷,突然感觉到透彻心扉的寒冷,程峰弯下腰拾起地上的外套,拍掉沾在上面的枯草和灰尘,随意的搭在肩上,迈开步子。

大学是个美好的名词,大学生是青春的代表,活力的代表,希望的代表,长期处于黑暗中的自己真的不适合这里。

上下打量自己,穿得人模人样,自己未必太看得起自己了吧!

程峰,你真是太可笑了!

程峰在心里大呼一声。

看吧,连发泄都见不得光,这样的自己还有什么样?

程峰一个人孤寂的走在校园里,抬头看到夜空中几颗弱小的星星,努力发出光芒,似乎在拼尽全力,想要把夜空照亮,它们会成功吗?黑夜似乎在嘲笑星星的不自量力。

就像生活在嘲笑程峰的天真。

“长大后我也要像爸爸那样当个警察,让小虎他们都羡慕我!”

清脆的童音又在脑海里浮现,稚气的脸庞却豪气冲天,那个小孩是谁?

接踵而来的陌生感铺天盖地,我把曾经的自己给遗忘了。

爸爸、警察,多么陌生的字眼;亲情、幸福,在那声枪声之后支离破碎;希望,理想,永远的离自己远去。

“你就是个可恶的混混!”

脑海中又响起这个声音,那个女孩深恶痛绝的眼神就像一把锋利的刀子,直戳自己的心脏,毫不留情!

是的,我就只是个小混混!

二十六个年华一晃而去,当年的那个稚嫩的面孔已不复存在,可是,自己却觉得如今长大的自己竟不如那时的小儿,因为那时候的自己是阳光的,而现在的自己,代表的是不堪,是黑暗,是人人不屑一顾的混混!

程峰轻轻的抚过额头的伤疤,如果不是这伤疤,浑浑噩噩的自己恐怕就忘了当年的那场大灾难,忘了那些丑陋的面孔,忘了人性的丑陋自私,忘了自己的血海深仇!

即使那个人已死,可是还有一个,虽然不知道他是谁,但是,不管这样,他是不会放过他的,到死也不放过!

我就是个混混,可是这就是我,程峰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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